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一大笔钱!6月26日起,青岛这些人可申领住房补贴、安家费!附方法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成华
    2019-06-17 23:02:39   转载

    好消息!

    广大来青高校毕业生们,

    青年人才们请注意,

    你们心心念的住房补贴、安家费,

    26号就可以申领了!



    今天,

    青岛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,

    推出四项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新政:



    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将于6月26日启动申领;


   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“先落户,后就业”政策放宽至大专毕业生;

    “青岛人社·学历汇”信息汇聚平台启用;

   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进一步简化、优化。


    //

    一次性安家费和住房补贴

    26日启动申领

    //


    一次性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。市人社局经过前期进大量测试工作,近期将继续进行系统测压、数据汇集、人员培训等工作,确定于2019年6月26日启动申领工作,采取即时申报、按月发放的方式进行。


    住房补贴和安家费申领流程如下:


    (1)学历确认。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(http://rc.qingdao.gov.cn)进入“青岛人社·学历汇”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,进行学历确认。

    (2)个人申报。申请人可通过“青岛人才网”线上办理,也可到市或区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。

    (3)审核发放。经审核、社会公示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。

    特别说明


   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及一次性安家费学历确认需上传资料如下:

    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PDF格式)、就业报到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照片;


    ◆留学回国人员上传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(PDF格式)。


    //

    高校毕业生“先落户、后就业”

    放宽至大专毕业生

    //


  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才引进工作,近期,市公安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文件,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。从今年5月16日起,40周岁以下,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,可以在我市城区、新区或者县域,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、单位集体户、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。


    具体政策可登陆“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”官网和“青岛人才网”查询,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。


    (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)


    //

    “青岛人社·学历汇”毕业生

    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即日起启用

    //


    今年,市人社局把精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材料作为工作重点,研究开发了“青岛人社·学历汇”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,可以实现网上一次确认、全市通用。


    毕业生即日起即可登录青岛人才网(http://rc.qingdao.gov.cn)进入“青岛人社·学历汇”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,或关注“青岛人才”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“学历汇”模块进行学历确认,待住房补贴和安家费申领工作启动后,更加方便的申报补贴。


    图源: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
    //

   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优化简化

    //


    当前即将迎来高校毕业生“就业季”。综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手续反映的有关问题看,协议书鉴证、调整改派等手续较繁琐的问题比较突出。


    近期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概括起来,主要是“一个优化、两个取消”。


    优化了毕业生档案管理流程。自2019年6月1日起,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,由毕业学校按规定直接邮寄或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区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不再经市人社局转递。


    图源: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